媒体统计显示仅剩4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一把手

2013年08月20日02:12  新华网

   傅政华 据昨日更新的公安部网站“领导信息”栏目披露,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兼任公安部副部长

  至此,除江西省公安厅长还没有履行完相关任职手续外,31个省份的公安厅(局)长调整已基本到位,从此次调整不难看出,省级副职兼任省级公安厅(局)长的趋势在逐渐加强,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人数在减少。

  地方公安局长兼任副部长全国公安系统中罕见

  资料显示,傅政华生于1955年,刑警出身,在公安部任职期间,傅政华参与了马加爵案等大要案的侦破;履职北京市公安局后,指挥侦破了门头沟袭警案、九头鹰千万绑架案等系列大要案;2010年,傅政华任北京公安局局长后,曾高调扫黄,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4家顶级夜总会被查封。

  据公安部网站简历信息显示,对傅政华职务的描述为“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委员,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以兼任身份,担任公安部副部长,这在公安部主要领导中尚属孤例。“兼”或意味着傅政华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同时还会继续留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地方公安局(厅)长担任公安部副部长,这在全国公安系统亦属罕见。事实上,在获任公安党委委员之后,傅政华亦多次以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长身份参加北京市的活动。

  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局)长31个省份中仅剩4人

  7月底,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任上海市副市长。目前,包括白少康在内,全国共有10名公安厅(局)长由所在省份副省长、副市长或自治区副主席兼任。还有13名公安厅(局)长,则同时是省长助理或省政府党组成员。至此,省级公安厅(局)长由同级的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兼任的情况占到7成多。

  据媒体统计,2010年,由省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省份有14个,目前仅河北、湖南、甘肃、宁夏这四省份公安厅(局)长是由同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5年来21省份交流任职今年有8人

  据统计,2008年以来,31个省份公安厅(局)长中,已有21位交流任职,占总数近七成。

  2012年,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指出,根据中央要求,逐步实现全国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异地交流干部担任。

  今年以来,已有江苏、上海、辽宁、贵州、广东、福建、河南、安徽等8省区市的公安厅(局)长交流任职。交流任职的8人中,有3人为公安部“空降”。3月,公安部刑侦局局长白少康调任上海市公安局长。同月,公安部纪委常务副书记孙立成调任贵州省公安厅长。5月,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李春生调任广东公安厅长。其余5人均为异地调任。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孙为立整理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七成省级公安“一把手”政府副职兼任)

(编辑:S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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